欢迎您登录无棣县人民法院

(2025)鲁1623执1207号-张保民

2025年10月20日
作者:无棣县人民法院
打印 分享到:

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

公 告

张保民:

在受理无棣县永安氧气厂申请执行你(2025)鲁1623民初556号民事判决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因你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25)鲁1623执1207号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、传票,责令你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,即视为送达。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,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逾期不履行的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 二五年二十

版权所有:无棣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
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院前街6号 电话:0543-7018666 邮编:2519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