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小额法庭反映农村离婚案件中原告多为女性应引起重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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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5年10月27日 | ||
(2015)第30期 无棣县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7日
我院小额法庭反映农村离婚案件中原告多为女性应引起重视
在无棣法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中,离婚案件占52.8%,2013年以来共受理离婚案件2047件,其中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78.6%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: 一是社会地位提高。女方现在多有独立的经济来源,外出打工者较多,开阔了眼界,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妇女们重新选择、把握自身命运的自信,对男方的依附性大大降低,不再一味地委曲求全。 二是结婚男方花费多。近年来,农村彩礼数额增长较快,该县东部地区达到6-8万元左右,结婚离婚对于男方成本太高,出现感情问题时,出于经济考虑,男方一般不愿离婚,而女方不需考虑结婚成本,甚至存在女方为骗取男方彩礼而结婚的现象,2013年以来,男方反映女方骗取彩礼的案件42件,其中有11件双方只举行结婚仪式,但并未共同居住生活。 三是家庭暴力行为。2015年审理的离婚案件中,约40%的女性反映曾操守家庭暴力的伤害,家庭暴力伤害绝大多数受害者为女性。 四是婚外情行为影响。双方结婚后,由于抚育子女、照顾老人和外出就业收入等综合考虑,男方外出打工者多于女性,男性出轨概率高于女性,男方发生婚外情时,女方不堪忍受提起离婚,女方反映男方有出轨行为的案件占13.9%,但由于难以取证,一般未予认定。 五是农村习俗的影响。在农村,夫妻双方发生争执时女方多会回到娘家,双方和好的途径就是男方去女方娘家将其接回,如长期未接尤其是重大节日未将女方接回,女方将认为男方考虑离婚,出于面子考虑,女方会率先提出离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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